通信发展回放
满清时期(1868年——1911年)
1868年,英国组建的东方电报公司已将海线穿越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准备直达香港,再向我国沿海口岸扩展。
1869年,美国旗昌洋行设立了从虹口洋行所在地到法租界金利源码头间的电报线。这是列强在上海设立的第一条陆上电报线。
1873年,法国驻华人员威基杰(S·A·Viguer)参照《康熙字典》的部首排列方法,编成了第一部汉字电码本,名为《电报新书》。
1873年,华侨商人王承荣从法国回国后,与福州的王斌研制出我国第一台电报机。
1875年,福建船政学堂附设了电报学堂,培训电报技术人员。这是中国第一所电报学堂。
1880年,李鸿章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这是中国最早设立的电报总局。
1881年,英籍电气技师皮晓浦在上海十六铺沿街架起一对露天电话。这是中国的第一部电话。
1881年12月24日,全长3075华里的津沪电报线路全线竣工。这是中国自主建设的第一条长途公众电报线路。
1882年2月21目,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在上海开通了第一个人工电话交换所。
1887年,时任台湾巡抚刘铭传主持敷设的福州至台湾的电报水线——闽台海缆竣工。这是中国自主建设的第一条海底电缆。
1888年,台湾邮政总局在台北成立,并公布了台湾邮政章程,宣布1888年3月22日正式开业。
1889年,当时在安徽主管安庆电报业务的彭名保设计制造成我国第一部电话机,取名为“传声器”。
1899年,广州在围内最早使用无线电通信。
1900年,南京在国内首先自行开办了磁石式电话局。
1904年,中国自己设计的第一条长途电话线路——京津线架设成功。
1905年7月,时任北洋大臣袁世凯在天津开办了无线电训练班。这是中国最早的无线电学堂。
1906年,在琼州和徐闻两地设立了无线电机,在两地间开通了民用无线电通信。这是中国民用无线电通信之始。
1906年,清廷在推行“新政”中成立邮传部,分管船政、路政、电政、邮政。
民国时期(1912年——1948年)
1912年,邮传部被改组为交通部,设电政、邮政、路政、航政四个司。
1913年8月,最早的邮电学校和无线电报局建立。
1914年3月,中国正式参加国际邮政组织——万国邮联,同时声明自当年9月1日起实行国际邮政公约。
1920年,中华邮政开办邮传电报业务。
1920年9月1日,中国加入国际无线电报公约。
1921年1月7日,中国加入国际电报公约(万国电报公约)。
1923年1月23日,美商在上海开办的中国第一座广播电台开始播音。这标志着中国最早与外国通报的无线电台的建立。
1924年3月29日,上海华洋德律风公司在租界装设了爱立信生产的自动电话交换机投入使用。这是中国最早使用的自动电话交换机。
1928年,全国各地相继建立短波无线电台。这一年全国各地新建了27个短波无线电台。
1928年,中共中央决定在苏区创建无线电通讯,在上海秘密举办无线电训练班。
1930年12月,与旧金山、柏林、巴黎建立了直达无线电报通信,正式开通中美、中德、中法电路。这是当时惟一由国家经营的国际电信通信机构。
1931年初,中共中央在苏区利用缴获的电台创建了红军无线电大队和无线电训练班。6月实现了苏区内的无线电通信,8月实现与上海中央台的联系,11月建立了红中社。
1931年,广东建设了广州、香港之间的长途电话地下电缆。这是我国第一条地下长途电话电缆。
1931年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河北、湖南等省先后开办省内长途电话业务。
1931年——1934年,上海、南京、天津、青岛、广州、杭州、汉口等城市陆续开办市内自动电话局。
1933年,中国电报通信首次使用打字电报机。
1934年1月起,交通部提出建设“九省联络长途电话”的计划,计划建设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河北等九省联络长途电话线路,干线总长3173公里,于1935年8月竣工。
1936年,浙江省电话局首先在杭州、温州间装设德制的单路载波电话机。这是中国最早使用的载波电话。
1936年,中国上海与日本东京之间开通了无线电话电路。这是中国第一条国际无线电话电路。
1942年,中美试办无线电相片传真。
1943年,中国利用载波电话电路试通双工音频电报。
1944年,中国建成了中心制长途电话网。
1946年,中国开始建设特高频(超短波)电路。
1948年,上海、旧金山间开放单向无线电相片传真。
建国至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7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设邮电部,迅速恢复和发展通信,着手创造新中国的通信事业。
1950年6月,开始建设北京国际电台的中央收信台和中央发信台。这是新中国第一个重点通信建设工程。
1950年7月,根据政务院决定实行“邮电合一”的体制。
1950年12月12日,我国第一条有线国际电话电路——北京至莫斯科的电话电路开通。
1953年,邮电部对全国邮电系统的垂直领导改为以邮电部为主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
1956年2月28日,北京长途电话局开放会议电话业务。这是我国第一次开放会议电话业务。
1958年,上海试制成功第一部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第一套国产明线12路载波电话机研制成功。
1959年,第一套60路长途电缆载波电话机研制成功,北京与莫斯科之间开通国际用户电报业务。
1963年,120路高频对称电缆研制成功。
1964年10月1日,北京至天津60路微波实验段建成,为中国大容量的多路通讯技术的发展开创了初步基础。
1966年,我国第一套长途自动电话编码纵横制交换机研制成功,在北京安装使用。
196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对邮电都实行军管。
1969年,北京长途电信局安装成功中国第一套全自动长途电话设备。
1970年,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1号)发射成功。
197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撤消了邮电部,分别成立邮政总局和电信总局,电信总局由总参通讯兵部管理,邮政总局和铁道部、交通联合并由交通部管理。
1972年,北京开始建设地球站一号站,1973年建成投产。
1973年,恢复邮电部。
1974年,中日海底电缆开始建设。这是中国参与建设的首条国际海底电缆。
1974年,北京卫星地球站二号站投产,通信容量为132条活路和一条双向彩色电视。
1975年,中国自行研制设计的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设备通过国家鉴定,开始批量生产。
1976年,1800路中同轴电缆载波系统在北京、上海、杭州建成投产,全长1700公里。这是中国自己研制的首条大容量传输系统。
改革开放前期(1978年——1993年)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日本友人的信件上批示,要重视邮电通信的发展。
1979年,我国第一部汽车移动电话安装在上海一辆汽车上。
1979年,我国开放对台湾省的电话业务,海峡两岸首度开展通信业务往来。
1980年,我国正式开始起草《电信法》。
1982年,我国自行设计的8频道公用移动电话系统在上海投入运营。这是国内最早正式对外开放移动电话业务的城市。
1982年11月27日,福州市开通的F150交换机是我国开通的第一套程控交换机。
1984年1月,全国邮电企业推行“经济核算制”,有利于东、中、西部地区通信的协调发展。
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再次指出,先要把交通、道信搞起来,这是经济发展的起点。
1984年10月、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书记处分别对邮电发展作出。“六条指示”,进一步明确了邮电通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优先发展通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对加快建设国家通信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84年1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在全国邮电工作会议上提出,邮电通信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进步,三靠各方面的支持。
1985年1月8日,北京南极无线电话试验成功。这是我国电信史上最远距离的短波通信。
1985年,深圳发行了我国第一套电话卡。
1986年,我国首次利用卫星开通国内长途电话业务。
1988年,《电信法》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
1988年6月,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提出,加快通信发展,要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这是我国发展通信事业的一项根本性重大方针,对保证通信网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的邮电部“三定”方案明确提出,邮电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向应当是政企分开、邮电分营,分三步走。
1989年6月,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首先实现了移动电话自动漫游。
1990年8月,邮电部在上海召开全国邮电局风建设会议,它对后来的改善邮电服务和加强局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93年,邮电部第55号文出台,开放寻呼市场。
深化改革阶段(1994年——至今)
1994年,邮电部成立移动通信局和数据通信局。
1994年1月,吉通通信有限公司成立。
1994年6月9日,黑龙江省建成国内迄争最大的移动电话漫游网。
1994年7月19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994年7月1日,国内迄今最大的跨省市移动电话网——京津移动电话实行联网并自动漫游。
1994年10月,邮电部作出决策发展GSM移动电话。
1994年10月,我国第一个省级数字移动通信网在广东省开通。
1995年9月,世界上第一个商用CDMA移动通信网在香港开通。
1995年10月4日我国第一张IC卡——中华IC卡,研制成功并通过专家鉴定。
1996年,广州南方高科有限公司研制出我国第一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SM手机。
1997年1月,邮电部作出在全国实施邮电分营的决策。
1997年6月22目,北京地铁(内外线)成为全国首家开通地铁移动通信系统的城市。
1997年8月,全国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突破1亿门,电话网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位,全国县以上城市全部实现交换程控化。
1997年10月,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电信(香港)公司在香港、纽约成功上市。
1998年,《电信法》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3月,根据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邮电部、电子部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部。
1998年,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开发推出了第一部国产GSM数字移动电话。
1999年,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在资产重组、组建上市公司的基础上,改制为“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
1999年4月,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司成立。
2000年4月20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成立。
2000年5月,TD-SCDMA被国际电联确认为第三代移动通信TDD方式的标准之一。
2000年6月,中国联通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
2000年9月,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000年9月,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
2000年12月,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电信运营企业——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2001年4月,信息产业部成立电信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确立《电信法》的基本框架。
2001年12月19目,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 。
2002年5月1日,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短信息互联。
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最终南北分拆方案确定,新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网通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2002年5月末,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7亿户,成为世界第一大移动通信用户拥有国。
2002年10月30日,TD-SCDMA产业联盟成立。
2002年11月,《电信法》第一稿形成。
2003年,《电信法》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3年1月9日,信息产业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发布《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03年年初,在信息产业部的授意下,一个由中国社科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专家组成的小组,开始对新的网间结算体系进行重新设计。
2003年6月,依据国务院36号令,吉通进入网通集团。
2003年9月,信息产业部部长兼国务院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旭东出任《电信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表明《电信法》的起草开始提速。
2003年11月17日,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固定网和移动网短消息互联的用户范围等问题的批复》,明确了固定网业务(包括小灵通、家家e)要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实现短信互联互通。
2003年11月,网通国际公司挂牌。
200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
2004年1月9日,网通北方公司成立,1月15日,网通南方挂牌,网通重组加速。
2004年1月29日,铁通公司由铁道部移交国资委,更名为“中国铁通”,作为国有独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运作。
2004年2月,《电信法》草案出炉。
2004年2月20日,“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03年我国电信业发展、改革的基本情况与经验,并介绍了2004年电信发展、改革和监管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